【技能“痕迹学精通”己升级为“痕迹学大师”!】
瞬间,一股庞杂而精妙的知识洪流涌入张纪宇的脑海,各种关于足迹、工具痕迹、微量物证的分析判断技巧。
仿佛他与生俱来、浸淫了几十年一般,融会贯通。爽!这感觉,太爽了!
【额外奖励:速记纸笔套装,可调节物证胶带。己发放至系统仓库。】
系统还挺贴心嘛!张纪宇心里美滋滋的。
这速记纸笔,正好用来写结案报告,肯定刷刷的快。还有这胶带,听名字就高级,以后提取指纹、微物证什么的,估计更好用。
行了,这案子算是结了…吗?
张纪宇站在审讯室门口,长出了一口气,感觉浑身的骨头都松快了不少。
陈家良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,基本上是心理防线彻底垮了,翻不了供。
可不知道为什么,他心里总觉得有那么点…不对劲。
就像是拼图拼好了,但边角有块地方的颜色,似乎和整个画面不太搭调。
他掏出系统奖励的那个速记笔记本和笔,笔杆冰凉,金属质感十足,确实挺高级。
正想回办公室开始写报告,脑子里却还在转着王宝的事情。
“等等…”张纪宇停下脚步,眉头又皱了起来。
他转身找到刚从隔壁观察室出来的王邦。
“老王,你过来一下。”
王邦看他表情严肃,也收起了案子了结的轻松感:“怎么了纪宇?陈家良那边还有问题?”
“不是陈家良,”张纪宇摇摇头,压低声音,“是王宝。他的口供,我现在回想起来,有点怪。”
“怪?哪里怪?他不是都承认杀了力博朗,为了给他老婆孩子报仇嘛?动机、过程,都对得上啊。”王邦有些不解。
“过程对不上!”张纪宇斩钉截铁地说,“你想想,按照王宝的说法,他杀了力博朗,然后想让家里的獒犬处理尸体。”
“但是,他有的是时间!从他杀了人,到我们介入,中间隔了不短的时间吧?”
“那几条狗,真要下死口,别说一个人,骨头都能给你嚼碎了。可结果呢?力博朗的尸体相对还算完整,只是被啃咬了一部分。”
王邦也愣了一下,顺着张纪宇的思路想下去:“对啊…按理说,他既然想毁尸灭迹,就不该留这么明显的破绽。除非…他当时慌了神?”
“慌神?一个能隐忍十几年,策划灭门惨案的人,杀个仇人会慌神到连处理尸体都做不好?”
张纪宇嗤笑一声,“他不是做不好,他压根就是…没想完全处理掉!”
“你是说…他故意留下线索?”王邦有点跟不上张纪宇的跳跃思维了。
“有可能!”张纪宇眼神锐利起来,“还有,力博朗的死因。我们初步判断是后脑遭到重击,符合从高处坠落或者被钝器击打。”
“王宝说是他推下去撞死的,但陈家良又说力博朗是被王宝用什么东西砸了后脑。这里面就有出入了。”
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,立刻做了决定:“不行,我得再去趟法医那儿,还有现场!”
“哎,纪宇,这案子不都…”王邦想劝,但看张纪宇那表情,知道劝不住。
“结案报告晚点写,不差这一会儿!有些疑点不弄清楚,我这心里不踏实!”张纪宇拍了拍王邦的肩膀,“你先盯着后续收尾,我去去就回。”
说完,他风风火火地就往法医室赶。
找到正在整理报告的老法医,张纪宇开门见山:“老哥,麻烦您个事儿。”
“力博朗的尸体,后脑那个创口,您再仔细看看,除了主要的那个撞击伤,有没有可能…存在第二次,或者说,不同形态的打击痕迹?”
老法医扶了扶眼镜:“哦?你发现了什么新线索?”
“一点猜测,需要您这边确认一下。”张纪宇没多解释。
“行,我再仔细检查检查,有结果了通知你。”老法医答应得很爽快。
从法医室出来,张纪宇马不停蹄又赶回了王宝家那个偏僻的院子。警戒线还没撤,现场保护得还行。
他站在院子里,深吸一口气。
新获得的天赋“猎犬之嗅”自动运转,空气中除了残留的血腥味、土腥味,似乎还有一些更复杂的、难以言喻的气息,但他现在还无法完全解析。
不过,他的注意力很快被“痕迹学大师”引导到了地面。
虽然之前的勘查己经很细致了,但此刻在他眼里,现场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信息维度。
他走到王宝之前描述的,力博朗摔倒的位置附近。
“不对…”张纪宇蹲下身,仔细观察着地面和旁边矮墙上的痕迹。
“王宝说,他是把力博朗推倒,撞到石头或者墙角死的。可你看这儿…”
他指着墙角上方一米左右的位置,那里有几点不甚明显的、己经干涸变暗的血迹喷溅痕。
“这个喷溅角度和力度…不像是摔倒撞击造成的。倒像是…”
张纪宇闭上眼睛,脑海里瞬间构建出画面。
“像是有人被按住或者锁住,动弹不得,然后另一个人,从他身后,用一个类似锤子或者短棍的东西,卯足了劲,‘咚’地一下。”
“甚至可能是两下,砸在了后脑上!血液才会呈这种放射状喷溅出来!”
他猛地睁开眼:“王宝家里,或者说,力博朗身上,找到锤子之类的工具了吗?”
旁边的技术队同事赶紧翻记录:“没有明确发现可以作为凶器的锤子。”
“那就是有第三个人在场!或者,王宝根本没说实话!”张纪宇断定。
他又看向地面,之前的勘查报告提到,地面有被清理过的痕迹,大量的血迹被擦掉了。
“这就更奇怪了…”张纪宇摸着下巴,自言自语。
“费那么大劲清理地上的血,却把尸体明晃晃地留在原地,让狗去啃…这叫什么?欲盖弥彰?还是…故意引导?”
清理现场是为了掩盖某些不想让人知道的信息,比如第三者的存在,或者真实的作案手法。
留下尸体,则是为了让警方发现,把注意力引向力博朗的死。
为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