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商不够,能混末世吗?

第27章 是投降,还是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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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智商不够,能混末世吗?
作者:
李白在仙界
本章字数:
5180
更新时间:
2024-11-25

长毛带队,一行12人,风风火火的冲向一号楼,正好与脸色铁青的周俊杰在地下室相遇。

看着这个戴眼镜的白面书生,长毛身后的瘦猴往前跨了一步,用手里的钢管指向对方。

“你,有没有见过一个傻大个,大概这么高……”瘦猴一边形容,一边伸手比划着。

当!不等瘦猴说完,周俊杰飞起一脚,正踢在瘦猴的两腿之间,这小子好像皮球一般,飞出去十余米才撞到墙上,连带着砸掉了一大块墙皮。

嘶!众人一惊,这家伙怎么这么大劲。

“给我他!”长毛双手挥动,指挥着其余人一起上。

他身后就是像熊一样健壮的熊大和熊二,这两人同时抡起手里的球棒,拍向周俊杰的脑壳,下一秒,只见周俊杰双眼闪动,两道诡异的蓝光射出,后发先至。

啊啊,两声惨叫,熊大熊二纷纷捂住手腕,目光惊恐的看着周俊杰。

确切的说是周俊杰的眼睛。

这一下,让后面原本想要往上冲的那些人纷纷停手。

这家伙是怪物吗?要不然眼睛怎么会发光。

周俊杰盯着眼前这帮人。

“说吧,你们是跟着我,还是死?”

熊大熊二对视一眼,看向长毛,长毛没表态。

周俊杰脸色一寒,随机挑选了一个胖子,双眼一眯。

啊!

随着一阵惨叫,胖子胸口被穿出两个小洞。

低头看了一眼,不敢相信的缓缓倒地,死了。

周俊杰揉揉眼睛:“不听话的,死!反正我也用不了这么多人。”

这回不用长毛发话,熊大熊二直接跪在地上,别杀我们,我们跟着老大。

这俩人一带头,其余人纷纷效仿。

就剩下一个长毛。

周俊杰眼睛一眯,嘴角露出一抹笑容,他看得出来,这些人以长毛为首,擒贼先擒王,就算这小子想投降,他也不会同意。

刚要动手,却见长毛突然将手里的钢管扔了出去,嗡!翻着跟头砸向周俊杰。

之后也不去看是否打中,掉头便跑。

周俊杰是真没想到,自已还没打他,这小子居然先打自已。

挥手将钢管击飞,周俊杰大怒,对着长毛的背影就是两道蓝光。

咻!

已经飞奔到拐角处的长毛被射穿。

“哼!找死!你们还有谁也想和他一样?”

熊大熊二见状磕头如捣蒜,老大,我们不敢。

“都起来吧。”

周俊杰随意的摆了摆手,然后走到拐角处打算看看长毛的尸体。

可过去之后才发现,长毛早就没影了,地上只留下斑斑血迹。

算这小子命大。

周俊杰抬手一指:“你,过来。”

正是熊大。

熊大赶忙小跑过去:“老大,啥事?”

“跟我说说,小区里现在的情况。”

熊大忙不迭点头,然后把整个小区的情况像倒豆子一样,和盘托出。

五分钟后,周俊杰道:“这么说来,这个叫李建华的人,现在手里有很多物资了?”

“是是是…”

“你们说的那个傻大个,他手里呢?”

“报告周老大,那小子手里应该没什么东西,不过我们李老大…哦不,李建华惦记一个女人,这才放出的假消息。”

周俊杰嗯了一声,原来是假消息。

傻大个不足为惧,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干掉那个李建华,取而代之。

“带着我,去找李建华。”

“这……好!”

熊大答应一声,回头道:“兄弟们,跟周老大走!”

来时12人,死了两个,跑了一个,还剩9个。

跟着周俊杰一起,去找他们曾经的老大。

李建华此时正搂着以红姐为首的四个女人逍遥快活。

“听说长毛他们今天早上收获不小?”李建华笑眯眯的说道。

陈红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事,今天早上,长毛那帮人抢劫的时候,发现了一个小姑娘,长的特别漂亮。

为了更好的控制小姑娘,他们杀了对方父母,然后将那个叫王晓燕的女孩送到李建华这里。

陈红乖巧地按着李建华的腿:“华哥,刚才我去看了,晓燕今天不方便,我把她送到楼上去了。等过了这几天,我们调教好了,一定让华哥满意。”

陈红所说的楼上,是李建华专门养女人用的,都是四号楼里的,不过长相大多一般。

之所以还养着她们,那是李建华另有打算,以后统治整个小区,专门留着奖励手下用的。

其实说是养着,无非也就是每人每天2两大米,勉强维持着不死。

李建华满意的摸向陈红,这几个女人的表现让他十分满意。

叮铃铃,就在这时,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纠缠中的五具躯体。

李建华拿起手机,是长毛打来的,也只能是他,为了联系方便,李建华给了长毛一部手机。

这部手机,长毛平时是不开机的,只有需要的时候才会打开。

估计是有什么急事。

李建华接通。

“喂,大…哥!出事了,快…快走!”

李建华一愣:“到底怎么回事,说清楚!”

对面的声音越来越微弱,先是剧烈的咳嗽了一阵,然后继续道:“大哥,咳咳,有个很厉害的人去找你了,你…你快走吧。”

这句话说完,电话那头就再没有了声音,无论李建华怎么喊,都无人回应。

长毛刚才受伤太重,强烈的求生欲望之下,强打着精神跑进了一间地下室,在里面将周俊杰等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。

而周俊杰一时不察,并未发现。

等到周俊杰走后,长毛立马拿出手机,赶紧给老大报信。

虽然还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,但李建华知道,有危险。

“快,把我的衣服找出来!”放下手机,李建华急急的对着陈红喊道。

“好好好,翠翠、依依,赶紧给华哥找衣服。”

“倩倩,你去拿鞋。”

陈红说着,自已也忙起来,给李建华收拾东西,裤衩子,袜子…

在四女的帮助下,李建华很快就穿好了衣服,然后就直奔客厅里一个锁着的柜子。

那里有他最最重要的东西。

枪。

这把枪,还是两年前他从一个黑市贩子手上买的。

在社会上混,总得有点东西防身。

一把改装过的手枪,外加5颗子弹,一共花了8000大洋。

自从买来只开过一枪,所以现在还剩4颗子弹。

别说四颗子弹,就算一颗没有,拿出来照样好用,毕竟没有人敢用自已的命去赌。

这也是他敢对整个小区下手,还有那么多手下乖乖听话的最大倚仗。

只要有这把枪在,他很快就能再组建起一支队伍。

对于这把大杀器的保管,李建华十分小心,平时清醒的时候,从来都是枪不离身,就算睡觉,也一直放在枕头下面。

而且他一直是一个人睡,从来也不允许女人和自已一屋,原因很简单,就是怕有人趁着自已睡着时偷枪。

逍遥快活的时候,李建华是不敢把枪放在身边的,都是锁起来,钥匙也藏到只有他才知道的地方。

自然也是怕哪个别有用心的女人,等到他最为放松的那一刻,对他出手。

现在,枪就在柜子里,柜子上还挂着一把超大号的铁锁。

别的都可以不拿,但这把枪,必须得带走。

李建华从沙发垫下摸出钥匙,然后迅速开锁。

“华哥,赶紧把外套穿上。”陈红边说边为其披上早就准备好的羽绒服。

李建华也没去管这些,伸手打开了铁锁。

必须得快点,要不就来不及了。

这时,一直站在大门口的倩倩忽然说道:“呀,华哥,不好了,有人来了!”

“啊!”李建华心里一惊,好快的动作,同时下意识的朝着门口望去,没人。

就在这刹那之间,只见原本正一脸焦急的陈红突然往前一扑,将手枪夺在手里。

“不许动!”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李建华的脑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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